温州失能参保人员可享上门服务

 商报讯(记者 诸葛芳芳)日前,市政府官网就《温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办法,我市拟于2019年1月1日起,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以保障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护理需求。

根据办法,长护险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市实行长护险将按照试点先行、分布实施的原则,拟先行在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浙南产业集聚区、洞头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试行。

办法拟规定,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同时参加职工长护险。职工长护险缴费标准暂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通过划拨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等途径筹集长护险基金,待条件成熟后,由税务部门直接征收。

哪些人能够申请享受长护险待遇?办法拟规定因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治疗的参保人员以及因年老导致失能的参保人员可享受,而且申请人应当进行失能等级评定,申请失能等级评定前应连续缴纳职工医保费和长护险费满6个月。

长护险的护理服务拟由协议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承担,实行协议管理。护理方式包括机构上门护理、居家亲情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医疗机构护理等,试点阶段,鼓励以机构上门护理为主。护理服务内容包括清洁照料、睡眠照料、饮食照料、排泄照料、卧位与安全照料、病情观察、心理安慰、管道护理、康复护理及清洁消毒等项目,具体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规范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温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还处在征求意见阶段,相关条例规定尚未完全确定。社会各界人士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11月6日前反馈到市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577-89090218,传真:0577-89090219,电子邮箱:wzylbx@sina.com。

相关产品

评论